考试
1、考试科目及分值:考试科目分省考试院组织的统考科目和由我校组织的专业加试科目两大类。统考科目文史类为英语、计算机基础、综合文科;理工类为英语、计算机基础、高等数学;我校自行组织加试科目为专业基础课。统考科目和专业加试科目总分均为150分。
我校组织专业加试科目:
旅游管理专业加试科目:旅游学概论。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加试科目:电路原理。
2、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4月13日上午
9:00—11:30 |
综合文科/
高等数学 |
4月14日上午
9:00—11:00 |
英 语 |
4月13日下午
15:00—17:00 |
计算机基础 |
4月14日下午
15:00—17:30 |
专业加试 |
3、考试地点:合肥学院(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99号)
四、招生录取
1、确定专业资格线和录取控制线:我校在确保生源质量的前提下(专业课资格线不得低于50分),按计划数与专业合格生源数不超过1:2的比例确定各专业加试科目最低资格线。省考试院根据招生计划、生源、考生专业成绩等因素确定统考科目单科最低资格线和统考科目分科类最低总分录取控制线。
2、录取:(1)我校“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在学院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根据《安徽省2013年普通高校普通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招生考试实施细则》实施,录取采取网上远程录取的模式。录取时间为5月初。(2)录取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在合格考生中(即考生同时达专业加试科目、统考科目最低资格线和统考科目最低总分录取控制线),根据考生参加全省三门统考科目总成绩结合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3) 录取体制:实行“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
3、录取通知书发放和学生报到
录取通知书由我校在录取结束后三天内发放完毕。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个人档案等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4、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认真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考生入学资格,退回原毕业学校,同时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理。
五、咨询电话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系:0551-62159259
旅游系:0551-62159128
招生办公室: 0551-62158118
招生办公室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99号行政楼三楼302
本简章以《安徽省2013年普通高校普通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招生简章》为准。